蚌埠市完成省审批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我市风电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按照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求,蚌埠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蚌埠市境内省批风电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接省厅通知后,市水利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我市境内风电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对风电项目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自查,建设单位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5月30日—31日,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组织对我市境内8个风电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
截至目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已联合印发了监督检查意见,明确了项目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及整改要求和时限。下一步,将按照监督检查意见要求,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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